< 利未記 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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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[1]  「以下是獻贖過祭的條例。 「贖過祭是至聖的。
 [2]  要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宰贖過祭祭牲,祭牲的血要灑在祭壇周圍。
 [3]  要獻上祭牲的所有脂肪,包括肥尾巴、包裹內臟的脂肪、
 [4]  兩個腎臟和腎臟上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葉。
 [5] 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這一切,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。這是贖過祭。
 [6]  祭司家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剩下的祭肉,但要在聖潔之處吃,因為這是至聖之物。
 [7]  祭物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,這一條例也適用於贖罪祭。
 [8]  燔祭牲的皮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。
 [9]  至於素祭,不論是用爐烤的,還是用平底鍋或煎鍋做的,都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。
 [10]  但調油的或乾的素祭要歸 亞倫 的子孫,由他們均分。
 [11]  「以下是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的條例。
 [12]  「有人若為感謝耶和華而獻平安祭,除了獻祭牲以外,要一同獻上調油的無酵餅、塗油的無酵薄餅及調油的細麵餅,
 [13]  也要一同獻上有酵餅。
 [14]  他要從每種餅中各取一個,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。舉祭歸灑平安祭祭牲血的祭司。
 [15]  至於為感恩而獻的平安祭祭肉,要在獻祭的當天吃完,不可留到次日早晨。
 [16]  如果是自願獻的或為了還願而獻的祭物,要在獻祭當天吃祭肉,剩下的可以留到第二天吃。
 [17]  但到第三天,必須燒掉剩下的祭肉。
 [18]  如果第三天仍然吃祭肉,所獻的祭便不蒙悅納,毫無價值,是不潔淨的。吃的人要自擔罪責。
 [19]  「祭肉如果接觸到任何不潔之物,都不可吃,要燒掉。潔淨的人都可以吃祭肉。
 [20]  如果有人不潔淨,卻吃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祭肉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
 [21]  如果有人接觸到人或獸的不潔之物,或任何不潔的可憎之物,又吃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祭肉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」
 [22]  耶和華對 摩西 說:
 [23]  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 以色列 人。 「你們不可吃牛、綿羊或山羊的脂肪。
 [24]  自然死亡或被野獸咬死的動物的脂肪也不可吃,但可以作其他用途。
 [25]  無論誰吃了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祭牲的脂肪,都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
 [26]  你們無論住在哪裡,都不可吃鳥和獸的血。
 [27]  凡吃血的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」
 [28]  耶和華對 摩西 說:
 [29]  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 以色列 人。 「凡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的,都要從平安祭中取出一份獻給耶和華作禮物。
 [30]  他要親手將這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帶來,將祭牲的脂肪和胸肉帶來,在耶和華面前將胸肉搖一搖,當作搖祭獻上。
 [31]  祭司要把脂肪放在壇上焚燒,胸肉歸 亞倫 及其子孫。
 [32]  你們要把平安祭牲的右腿獻為舉祭,歸給祭司。
 [33]  要把右腿歸給 亞倫 子孫中獻平安祭的血和脂肪的那位祭司。
 [34]  因為耶和華已經從 以色列 人獻的平安祭中,把作搖祭的胸肉和作舉祭的腿肉,賜給祭司 亞倫 及其子孫,這是他們在 以色列 人中永遠當得的份。
 [35]  從 亞倫 及其子孫受膏為祭司事奉耶和華開始,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他們應得之份。
 [36]  祭司受膏之日,耶和華就命令 以色列 人把這部分祭肉分給他們,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應得之份。」
 [37]  以上是獻燔祭、素祭、贖罪祭、贖過祭、平安祭和授聖職時所獻之祭的條例。
 [38]  這些條例是耶和華在 西奈 山上吩咐 摩西 的。當天, 摩西 命令 以色列 人在 西奈 曠野向耶和華獻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