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利未記 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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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「以下是獻贖過祭的條例。 「贖過祭是至聖的。
[2] 要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宰贖過祭祭牲,祭牲的血要灑在祭壇周圍。
[3] 要獻上祭牲的所有脂肪,包括肥尾巴、包裹內臟的脂肪、
[4] 兩個腎臟和腎臟上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葉。
[5]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這一切,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。這是贖過祭。
[6] 祭司家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剩下的祭肉,但要在聖潔之處吃,因為這是至聖之物。
[7] 祭物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,這一條例也適用於贖罪祭。
[8] 燔祭牲的皮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。
[9] 至於素祭,不論是用爐烤的,還是用平底鍋或煎鍋做的,都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。
[10] 但調油的或乾的素祭要歸 亞倫 的子孫,由他們均分。
[11] 「以下是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的條例。
[12] 「有人若為感謝耶和華而獻平安祭,除了獻祭牲以外,要一同獻上調油的無酵餅、塗油的無酵薄餅及調油的細麵餅,
[13] 也要一同獻上有酵餅。
[14] 他要從每種餅中各取一個,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。舉祭歸灑平安祭祭牲血的祭司。
[15] 至於為感恩而獻的平安祭祭肉,要在獻祭的當天吃完,不可留到次日早晨。
[16] 如果是自願獻的或為了還願而獻的祭物,要在獻祭當天吃祭肉,剩下的可以留到第二天吃。
[17] 但到第三天,必須燒掉剩下的祭肉。
[18] 如果第三天仍然吃祭肉,所獻的祭便不蒙悅納,毫無價值,是不潔淨的。吃的人要自擔罪責。
[19] 「祭肉如果接觸到任何不潔之物,都不可吃,要燒掉。潔淨的人都可以吃祭肉。
[20] 如果有人不潔淨,卻吃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祭肉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
[21] 如果有人接觸到人或獸的不潔之物,或任何不潔的可憎之物,又吃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祭肉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」
[22] 耶和華對 摩西 說:
[23] 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 以色列 人。 「你們不可吃牛、綿羊或山羊的脂肪。
[24] 自然死亡或被野獸咬死的動物的脂肪也不可吃,但可以作其他用途。
[25] 無論誰吃了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祭牲的脂肪,都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
[26] 你們無論住在哪裡,都不可吃鳥和獸的血。
[27] 凡吃血的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」
[28] 耶和華對 摩西 說:
[29] 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 以色列 人。 「凡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的,都要從平安祭中取出一份獻給耶和華作禮物。
[30] 他要親手將這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帶來,將祭牲的脂肪和胸肉帶來,在耶和華面前將胸肉搖一搖,當作搖祭獻上。
[31] 祭司要把脂肪放在壇上焚燒,胸肉歸 亞倫 及其子孫。
[32] 你們要把平安祭牲的右腿獻為舉祭,歸給祭司。
[33] 要把右腿歸給 亞倫 子孫中獻平安祭的血和脂肪的那位祭司。
[34] 因為耶和華已經從 以色列 人獻的平安祭中,把作搖祭的胸肉和作舉祭的腿肉,賜給祭司 亞倫 及其子孫,這是他們在 以色列 人中永遠當得的份。
[35] 從 亞倫 及其子孫受膏為祭司事奉耶和華開始,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他們應得之份。
[36] 祭司受膏之日,耶和華就命令 以色列 人把這部分祭肉分給他們,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應得之份。」
[37] 以上是獻燔祭、素祭、贖罪祭、贖過祭、平安祭和授聖職時所獻之祭的條例。
[38] 這些條例是耶和華在 西奈 山上吩咐 摩西 的。當天, 摩西 命令 以色列 人在 西奈 曠野向耶和華獻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