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以西結書 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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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「以下是各支派分得的土地: 「 但 的地業在北部:從 希特倫 經 哈馬口 到 大馬士革 邊界的 哈薩·以難 ,北面靠近 哈馬 ,橫跨東西兩地。
[2] 亞設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但 的地業接壤。
[3] 拿弗他利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亞設 的地業接壤。
[4] 瑪拿西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拿弗他利 的地業接壤。
[5] 以法蓮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瑪拿西 的地業接壤。
[6] 呂便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以法蓮 的地業接壤。
[7] 猶大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呂便 的地業接壤。
[8] 「 猶大 邊界以南將是你們劃分出來的那塊地,寬十二公里半,由東至西的長度與其他各支派的地相同,聖殿在那塊地的中央。
[9] 你們獻給耶和華的聖地長十二公里半、寬五公里,
[10] 南北面各長十二公里半,東西面各寬五公里。耶和華的聖所在這塊地的中央。
[11] 這塊地要歸給忠心事奉我的聖潔祭司 撒督 的子孫。當 以色列 人步入歧途時,他們沒有與 利未 人同流合污。
[12] 這塊從聖地中劃出的至聖之地要歸給他們,它與 利未 人所得的地業相鄰。
[13] 利未 人的地與祭司的地並排挨著,長十二公里半,寬五公里。
[14] 他們不可把這塊地出賣或交換,不可把這塊最好的地轉讓給他人,因為它是歸給耶和華的聖地。
[15] 「剩下的十二公里半長、兩公里半寬的地方作公共用地,用來建城邑、房屋和草場,城要建在這地方的中央。
[16] 城是正方形的,東、西、南、北各長兩公里半。
[17] 城四周要有郊野,東西南北各長一百二十五米,
[18] 與聖地相鄰,城外東西兩側剩下的地各長五公里,地裡的出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。
[19] 所有在這城裡做工的 以色列 各支派的人都要耕種這片土地。
[20] 你們所獻的這塊聖地和城區是方形的,四面各長十二公里半。
[21] 「聖地和城區東西兩邊的餘地要歸君王。兩邊的餘地從聖地十二公里半寬的東西邊界開始,沿各支派所分的地,分別向東向西延伸到以色列的東界和西界。聖地和聖殿在地的中央。
[22] 利未 人的產業和城區在君王土地的中央,君王的土地在 猶大 和 便雅憫 支派之間。
[23] 「以下是其他各支派所分的地業: 「 便雅憫 的一份地業從東跨到西。
[24] 西緬 的一份地業從東到西與 便雅憫 的地業接壤。
[25] 以薩迦 的一份地業從東到西與 西緬 的地業接壤。
[26] 西布倫 的一份地業從東到西與 以薩迦 的地業接壤。
[27] 迦得 的一份地業從東到西與 西布倫 的地業接壤。
[28] 迦得 的南界是從 他瑪 延伸到 米利巴·加低斯 泉,沿 埃及 小河,一直到地中海。
[29] 這就是你們要抽籤分給 以色列 各支派的土地,作為他們的產業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[30] 「以下是城的各個出口。北面的牆是兩公里半長,
[31] 有三道門,按 以色列 的各支派命名,分別是 呂便 門、 猶大 門和 利未 門。
[32] 東面的牆是兩公里半長,有三道門,分別是 約瑟 門、 便雅憫 門和 但 門。
[33] 南面的牆是兩公里半長,有三道門,分別是 西緬 門、 以薩迦 門和 西布倫 門。
[34] 西面的牆是兩公里半長,有三道門,分別是 迦得 門、 亞設 門和 拿弗他利 門。
[35] 城的四周共長九公里半,從那時起,這城必叫『耶和華的所在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