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以西結書 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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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[1]  那人又把我帶到聖所外院的東門,門關閉著。
 [2]  耶和華對我說:「這門必須關閉,不可打開。人不可從這門進入,因為 以色列 的上帝耶和華已從這門進入,所以這門必須關閉。
 [3]  只有君王可以坐在裡面,在耶和華面前進食。他要從門廊進入,也要從原路出去。」
 [4]  他帶我從北門來到殿前,我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祂的殿,我就俯伏在地。
 [5]  耶和華對我說:「人子啊,你要認真看,仔細聽我講有關耶和華聖殿的一切規矩和法則,記住所有的出入口。
 [6]  然後告訴那些叛逆的 以色列 人,主耶和華這樣說,『 以色列 人啊,你們行可憎的事,該夠了吧!
 [7]  你們獻上食物、脂肪和血的同時,竟將那些身心未受割禮的外族人領進我的聖所,褻瀆我的殿,破壞我的約,使你們罪上加罪。
 [8]  你們自己不管理我的聖物,卻把我的聖所給外人治理。
 [9]  「『因此,主耶和華說: 以色列 人中身心未受割禮的外族人不可進入我的聖所。
 [10]  「『 以色列 人走入歧途時,有些 利未 人也遠離我、追隨偶像,他們必須承擔自己犯罪的後果。
 [11]  然而,他們仍可以在我的聖殿供職,看管殿門,為百姓屠宰燔祭牲和其他祭牲,服侍他們。
 [12]  因為 利未 人帶動 以色列 人拜偶像,使 以色列 人陷入罪中,所以我起誓,他們必承擔自己犯罪的後果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 [13]  他們不得走近我,不可做我的祭司,也不得走近我的聖物或至聖之物,他們必因自己的可憎行徑蒙羞。
 [14]  然而,我要委派他們管理聖殿,辦理殿中所有的事務。
 [15]  「『 以色列 人走入歧途時, 利未 祭司—— 撒督 的子孫仍然在我的聖所盡忠職守,因此他們可以接近我、事奉我,侍立在我面前,獻上祭牲的脂肪和血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 [16]  只有他們可以進入我的聖所,在我的桌前事奉我,遵行我的吩咐。
 [17]  他們從內院的門進入殿內供職的時候,要穿細麻布衣服,不可穿羊毛衣服。
 [18]  他們要戴細麻布頭巾,穿細麻布褲子,不可穿使人容易出汗的衣服。
 [19]  他們出去外院見百姓的時候,必須脫下供職時穿的衣服,放在聖屋,穿上普通的衣服後再出去,免得通過聖衣把聖潔帶到百姓身上。
 [20]  他們不可剃光頭,也不可留長頭髮,只可修剪頭髮。
 [21]  祭司進入內院時,不可喝酒。
 [22]  他們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女為妻,只能娶 以色列 的處女或祭司的遺孀。
 [23]  他們要教導我的子民辨別聖與俗,潔淨與不潔淨。
 [24]  他們要審理訴訟之事,按我的律例斷是非。他們必須按我定的律例和法度遵守一切節期,守安息日為聖日。
 [25]  他們不可走近死屍,免得玷污自己,除非死者是自己的父母、子女、弟兄或未出嫁的姊妹。
 [26]  祭司得到潔淨後,必須再等七天。
 [27]  他進入內院的聖所事奉時,要為自己獻上贖罪祭,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 [28]  「『我是祭司的產業。祭司不可在 以色列 擁有自己的產業,因為我就是他們的產業。
 [29]  他們的食物是 以色列 人獻上的素祭、贖罪祭和贖過祭。凡 以色列 人獻給耶和華的都歸他們,
 [30]  各種初熟的出產和各種供物中上好的部分都要歸給祭司。你們將初熟的麥子磨成麵給祭司,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。
 [31]  無論是自然死亡的,還是被其他野獸咬死的禽獸,祭司都不可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