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以西結書 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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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[1]  耶和華對我說:
 [2]  「你們談論 以色列 地時為什麼說『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』這句俗語呢?
 [3]  主耶和華說,我憑我的永恆起誓,你們在 以色列 必不再用這句俗語。
 [4]  因為所有的生命都屬於我,父和子都屬於我。誰犯罪,誰死亡。
 [5]  「倘若有義人秉公行義,
 [6]  不在山上的廟宇裡吃祭物,不拜 以色列 人的偶像,不玷污別人的妻子,不親近經期中的婦女;
 [7]  不欺壓人,反而退還債戶的抵押品;不搶奪財物,反而給饑餓的人食物吃,給赤身露體的人衣服穿;
 [8]  不放債取利,不犯罪作惡,反而公平待人,
 [9]  遵守我的律例,切實遵行我的典章——這樣的人是義人,必能活著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 [10]  「倘若這人生的兒子兇殘暴戾,嗜殺成性,無惡不作,
 [11]  常在山上的廟宇吃祭偶像之物,玷污別人的妻子,
 [12]  欺壓貧窮困苦的人,搶奪財物,扣留債戶的抵押品,祭拜偶像,行可憎之事,
 [13]  放債取利,這樣的人還能活著嗎?他必不能活。他多行可憎之事,必自取滅亡,自害己命。
 [14]  「倘若這不肖子有一個好兒子,他看見父親的所作所為,不願步父親的後塵。
 [15]  他不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,不拜 以色列 人的偶像,不玷污別人的妻子,
 [16]  不欺壓他人,不扣留抵押品,不搶奪財物,反而給饑餓的人食物吃,給赤身露體的人衣服穿,
 [17]  不壓榨貧窮的人,不放債取利,反而遵守我的典章,順從我的律例,這人必不因父親的罪惡而死亡,他必活著。
 [18]  他父親因肆意欺詐,掠奪同胞,多行不義,必死於自己的罪惡。
 [19]  「你們會問,『兒子為什麼不用承擔父親的罪惡呢?』這是因為兒子秉公行義,謹遵我的律例,所以他必活著。
 [20]  誰犯罪,誰死亡,兒子不用承擔父親的罪惡,父親也不用承擔兒子的罪惡。義人的義必歸自己,惡人的惡也必歸自己。
 [21]  「惡人若肯改邪歸正,遵守我的律例,秉公行義,就必活著,不致死亡。
 [22]  他犯的一切罪過不會被追究,他必因行事正直而活著。
 [23]  主耶和華說,我難道喜歡惡人死亡嗎?我豈不是更願他們改邪歸正並活著嗎?
 [24]  義人若棄善行惡,與惡人同流合污,這人豈能活著?他從前的義行不會被記念,他必因自己的背信和罪惡而死亡。
 [25]  「你們說,『主行事不公平。』 以色列 人啊,你們聽著,是我行事不公平呢?還是你們行事不公平呢?
 [26]  義人若離義行惡,必因惡行而死。
 [27]  惡人若改邪歸正、秉公行義,必保全性命。
 [28]  因為他醒悟過來,改邪歸正,必能活著,不致死亡。
 [29]  以色列 人卻說,『主行事不公平!』 以色列 人啊,是我行事不公平呢?還是你們行事不公平呢?
 [30]  「所以主耶和華說,『 以色列 人啊,我必按你們各人的行為審判你們。你們要悔改,改邪歸正,免得死在罪中。
 [31]  你們要離棄從前所有的罪惡,洗心革面。 以色列 人啊!你們何必走向滅亡呢?』
 [32]  主耶和華說,『我斷不喜歡任何人死亡,你們要悔改,便得存活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