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申命記 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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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摩西 把所有的 以色列 人召來,對他們說:「 以色列 人啊,要留心聽我今天對你們宣講的律例和典章,要學習並謹慎遵行。
[2] 我們的上帝耶和華曾在 何烈 山與我們立約,
[3] 這約不是與我們祖先立的,而是與我們今天還活著的人立的。
[4] 耶和華在山上的烈火中面對面跟你們說話。
[5] 那時,因為你們害怕那烈火,沒有到山上去,我就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,把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。耶和華說:
[6] 「『我是你的上帝耶和華,曾把你從受奴役之地 埃及 領出來。
[7] 除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明。
[8] 不可為自己雕刻神像,不可仿照天上、地上和地底下水中的任何形像造神像,
[9] 不可跪拜它們,也不可供奉它們,因為我——你的上帝耶和華痛恨不貞,我必追討背棄我之人的罪,從父到子直到三四代。
[10] 但那些愛我、遵守我誡命的人,我必以慈愛待他們,直到千代。
[11] 不可妄用你上帝耶和華的名,違者必被耶和華定罪。
[12]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吩咐守安息日為聖日。
[13] 你一週可勞碌工作六天,
[14] 但第七天是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安息日,這一天你和兒女、僕婢、牛驢等牲畜及你那裡的外族人不可做任何工,好讓僕婢和你一樣得到休息。
[15] 要記住,你曾在 埃及 做奴隸,你的上帝耶和華伸出臂膀,用大能的手把你從那裡領出來。因此,你的上帝耶和華吩咐你守安息日。
[16]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吩咐孝敬父母,以便在你的上帝耶和華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,蒙祝福。
[17] 不可殺人。
[18] 不可通姦。
[19] 不可偷盜。
[20] 不可作偽證陷害人。
[21] 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,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、田地、僕婢、牛驢,或其他任何物品。』
[22] 「這是耶和華在山上的烈火、烏雲和幽暗中高聲頒佈給你們全體會眾的誡命。此外,祂沒有說別的。祂把這些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。
[23] 當時,山上燃燒著烈焰,你們聽見聲音從黑暗中傳來。你們各支派的首領和長老都到我跟前,
[24] 說,『看啊,我們的上帝耶和華向我們彰顯了祂的榮耀和威嚴,我們聽見了祂從火中發出的聲音。今天我們已經看見,人聽見上帝說話後還能活著。
[25] 但我們何必冒死,被這烈火吞噬呢?我們若再次聽到我們的上帝耶和華的聲音,必然喪命。
[26] 世上有誰像我們一樣,聽見永活上帝從火中說話後還能活著呢?
[27] 你近前聽我們上帝耶和華所說的話,然後回來把祂的話告訴我們,我們必聽從、遵行。』
[28] 「耶和華聽見了你們的話,就對我說,『我聽見了民眾對你說的話,他們所說的都對。
[29] 但願他們常常敬畏我,遵從我的一切誡命,以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世世代代可以蒙福。
[30] 你吩咐他們回到自己的帳篷,
[31] 但你要留在我這裡,我要把所有的誡命、律例和典章都賜給你,你要把這些傳授給眾人,使他們可以在我要賜給他們的土地上遵行。』
[32] 所以,你們要謹遵你們上帝耶和華的吩咐,不可偏離左右。
[33] 你們要遵行你們上帝耶和華的一切吩咐,就可以在你們將要佔領的土地上存活、亨通、長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