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申命記 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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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[1]  「你們要愛你們的上帝耶和華,時刻遵守祂的吩咐、律例、典章和誡命。
 [2]  要記住,我現在是對你們,而不是對你們的孩子說話。他們沒有親身經歷、親眼見過你們上帝耶和華的管教、威嚴、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臂膀;
 [3]  祂怎樣在 埃及 行神蹟奇事對付 埃及 王法老及其整個國家;
 [4]  怎樣使紅海淹沒追趕你們的 埃及 軍隊和車馬,將他們永遠毀滅;
 [5]  怎樣在曠野一路看顧你們,一直來到這裡;
 [6]  怎樣對付 呂便 人 以利押 的兒子 大坍 和 亞比蘭 ,使大地在 以色列 人當中裂開,吞沒了他們及其家人、帳篷和所有隨從。
 [7]  你們親眼目睹了耶和華的這些偉大作為。
 [8]  「因此,你們要遵守我今天吩咐你們的誡命,以便有力量過河,攻取你們將要攻取的土地,
 [9]  長久居住在耶和華起誓要賜給你們祖先及其後裔的奶蜜之鄉。
 [10]  你們將要攻取的那片土地不像你們離開的 埃及 。在 埃及 你們撒種後,要像澆菜園一樣辛勤灌溉 。
 [11]  而你們將要佔領的那片土地卻有山有谷,雨水充足,
 [12] 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從歲首到年終時時看顧那裡。
 [13]  「如果你們謹遵我今天吩咐你們的誡命,全心全意地愛你們的上帝耶和華,事奉祂,
 [14]  祂就會按時給你們的土地降下秋雨和春雨,使你們收穫穀物、新酒和油,
 [15]  有草場飼養牲畜,豐衣足食。
 [16]  你們要謹慎,免得被迷惑,轉而供奉、祭拜其他神明。
 [17]  否則,耶和華必向你們發怒,使天不下雨、地無出產,以致你們在祂賜給你們的佳美之地上迅速滅亡。
 [18]  「所以,你們要把我的這些吩咐銘記在心,繫在手上,戴在額上作記號;
 [19]  要用這些話教導你們的兒女,無論坐在家裡或行在路上,或起或臥,都要講論;
 [20]  也要寫在城門上和自家的門框上。
 [21]  這樣,你們及子孫就可以生活在耶和華起誓要賜給你們祖先的土地上,與天地同長。
 [22]  如果你們謹遵我吩咐你們的這一切誡命——愛你們的上帝耶和華,遵行祂的旨意,依靠祂,
 [23]  耶和華就會為你們趕走那些比你們強大的民族,你們也必佔領他們的土地。
 [24]  你們腳掌踏過的地方都要歸你們。你們的疆界南到曠野,北到 黎巴嫩 ,東到 幼發拉底 大河,西到地中海。
 [25]  所到之處無人能抵擋你們,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會使那些地方的人對你們充滿懼怕,正如祂對你們的應許。
 [26]  「看啊,我今天把祝福和咒詛擺在你們面前。
 [27]  你們若遵行我今天吩咐你們的誡命,就會蒙福。
 [28]  你們若不遵行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的誡命,偏離我今天吩咐你們當走的道路,隨從不認識的其他神明,必受咒詛。
 [29] 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帶領你們進入並佔領那片土地時,你們要在 基利心 山上宣告祝福,在 以巴路 山上宣告咒詛。
 [30]  基利心 山和 以巴路 山屬於住在 亞拉巴 的 迦南 人,位於 約旦 河西岸的日落之處,在 吉甲 對面,靠近 摩利 橡樹。
 [31]  你們就要穿過 約旦 河,佔領耶和華賜給你們的土地了。你們佔領那裡並定居下來以後,
 [32]  要謹遵我今天頒佈給你們的一切律例和典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