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馬太福音 10
Listen to this chapter • 4 min
 [1]  耶穌叫了十二位門徒來,賜他們權柄,能趕出污鬼、醫治各樣的疾病。
 [2]  以下是這十二位使徒的名字: 首先是 西門 ,又名 彼得 ,還有 彼得 的兄弟 安得烈 、 西庇太 的兒子 雅各 、 雅各 的兄弟 約翰 、
 [3]  腓力 、 巴多羅買 、 多馬 、稅吏 馬太 、 亞勒腓 的兒子 雅各 、 達太 、
 [4]  激進黨人 西門 和出賣耶穌的 加略 人 猶大 。
 [5]  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出去,囑咐他們:「外族人的地方不要去, 撒瑪利亞 人的城鎮也不要進,
 [6]  要到 以色列 人當中尋找迷失的羊。
 [7]  「你們要邊走邊傳,『天國臨近了!』
 [8]  要醫治病人,叫死人復活,使痲瘋病人得潔淨,趕走邪靈。你們白白地得來,也應當白白地給人。
 [9]  出門時錢袋裡不要帶金、銀、銅幣,
 [10]  不要帶行李、備用的衣服、鞋或手杖,因為工人理應得到供應。
 [11]  你們無論到哪座城、哪個村,要在那裡尋找配接待你們的人,然後住在他家,一直住到離開。
 [12]  你們進他家的時候,要祝他家平安。
 [13]  如果那家配得平安,你們的平安必臨到那家;如果那家不配,平安仍歸給你們。
 [14]  如果有人不接待你們,不聽你們傳的道,你們離開那家或那城時,要跺掉腳上的塵土。
 [15]  我實在告訴你們,在審判之日,那城將比 所多瑪 和 蛾摩拉 受更重的刑罰!
 [16]  「聽著,我差你們出去,就好像把羊送入狼群。所以,你們要像蛇一樣機靈,像鴿子一樣馴良。
 [17]  「你們要小心謹慎,因為你們將被送上法庭,並在會堂裡被鞭打。
 [18]  你們要因我的緣故被帶到官長和君王面前,在他們和外族人面前為我作見證。
 [19]  當你們被押去受審時,不要顧慮如何應對,或說什麼話,那時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。
 [20]  因為那時候說話的不是你們自己,而是你們父的靈藉著你們說話。
 [21]  「那時,人將把自己的弟兄置於死地,父親將把兒子置於死地,兒女將反叛父母,置他們於死地。
 [22]  你們將為我的名被眾人憎恨,但堅忍到底的必定得救。
 [23]  你們如果在一個地方遭迫害,就逃到另一個地方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沒等你們走遍 以色列 的城鎮,人子就來了。
 [24]  「學生不能高過老師,奴僕也不能大過主人。
 [25]  學生頂多和老師一樣,奴僕頂多和主人一樣。連家主都被罵成是 別西卜 ,更何況祂的家人呢?
 [26]  「不要害怕那些迫害你們的人。因為掩蓋的事終會暴露出來,隱藏的秘密終會被人知道。
 [27]  你們要把我暗中告訴你們的公佈於眾,你們要把聽到的耳語在屋頂上傳揚。
 [28]  那些只能殺害身體,不能毀滅靈魂的,不用怕他們。但要畏懼有權將身體和靈魂一同毀滅在地獄裡的上帝。
 [29]  兩隻麻雀不是只賣一個銅錢嗎?然而沒有天父的許可,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。
 [30]  就連你們的頭髮都被數過了。
 [31]  所以不要害怕,你們比許多麻雀要貴重!
 [32]  「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,我在天父面前也必承認他;
 [33]  凡在人面前否認我的,我在天父面前也必否認他。
 [34]  「不要以為我來了會讓天下太平,我不是帶來和平,而是帶來刀劍。
 [35]  因為我來是要叫兒子與父親作對,女兒與母親作對,媳婦與婆婆作對,
 [36]  家人之間反目成仇。
 [37]  「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人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人不配作我的門徒;
 [38]  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
 [39]  保全自己生命的,必失去生命;但為了我失去生命的,必得到生命。
 [40]  「誰接待你們,就是接待我;誰接待我,就是接待差我來的那位。
 [41]  因為某人是先知而接待他的,必得到和先知一樣的賞賜;因為某人是義人而接待他的,必得到和義人一樣的賞賜。
 [42]  人若接待我門徒中最卑微的人,並因為他是我的門徒而給他一杯涼水喝,我實在告訴你們,那人必得到賞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