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以西結書 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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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[1]  「以下是各支派分得的土地: 「 但 的地業在北部:從 希特倫 經 哈馬口 到 大馬士革 邊界的 哈薩·以難 ,北面靠近 哈馬 ,橫跨東西兩地。
 [2]  亞設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但 的地業接壤。
 [3]  拿弗他利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亞設 的地業接壤。
 [4]  瑪拿西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拿弗他利 的地業接壤。
 [5]  以法蓮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瑪拿西 的地業接壤。
 [6]  呂便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以法蓮 的地業接壤。
 [7]  猶大 的地業從東到西與 呂便 的地業接壤。
 [8]  「 猶大 邊界以南將是你們劃分出來的那塊地,寬十二公里半,由東至西的長度與其他各支派的地相同,聖殿在那塊地的中央。
 [9]  你們獻給耶和華的聖地長十二公里半、寬五公里,
 [10]  南北面各長十二公里半,東西面各寬五公里。耶和華的聖所在這塊地的中央。
 [11]  這塊地要歸給忠心事奉我的聖潔祭司 撒督 的子孫。當 以色列 人步入歧途時,他們沒有與 利未 人同流合污。
 [12]  這塊從聖地中劃出的至聖之地要歸給他們,它與 利未 人所得的地業相鄰。
 [13]  利未 人的地與祭司的地並排挨著,長十二公里半,寬五公里。
 [14]  他們不可把這塊地出賣或交換,不可把這塊最好的地轉讓給他人,因為它是歸給耶和華的聖地。
 [15]  「剩下的十二公里半長、兩公里半寬的地方作公共用地,用來建城邑、房屋和草場,城要建在這地方的中央。
 [16]  城是正方形的,東、西、南、北各長兩公里半。
 [17]  城四周要有郊野,東西南北各長一百二十五米,
 [18]  與聖地相鄰,城外東西兩側剩下的地各長五公里,地裡的出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。
 [19]  所有在這城裡做工的 以色列 各支派的人都要耕種這片土地。
 [20]  你們所獻的這塊聖地和城區是方形的,四面各長十二公里半。
 [21]  「聖地和城區東西兩邊的餘地要歸君王。兩邊的餘地從聖地十二公里半寬的東西邊界開始,沿各支派所分的地,分別向東向西延伸到以色列的東界和西界。聖地和聖殿在地的中央。
 [22]  利未 人的產業和城區在君王土地的中央,君王的土地在 猶大 和 便雅憫 支派之間。
 [23]  「以下是其他各支派所分的地業: 「 便雅憫 的一份地業從東跨到西。
 [24]  西緬 的一份地業從東到西與 便雅憫 的地業接壤。
 [25]  以薩迦 的一份地業從東到西與 西緬 的地業接壤。
 [26]  西布倫 的一份地業從東到西與 以薩迦 的地業接壤。
 [27]  迦得 的一份地業從東到西與 西布倫 的地業接壤。
 [28]  迦得 的南界是從 他瑪 延伸到 米利巴·加低斯 泉,沿 埃及 小河,一直到地中海。
 [29]  這就是你們要抽籤分給 以色列 各支派的土地,作為他們的產業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 [30]  「以下是城的各個出口。北面的牆是兩公里半長,
 [31]  有三道門,按 以色列 的各支派命名,分別是 呂便 門、 猶大 門和 利未 門。
 [32]  東面的牆是兩公里半長,有三道門,分別是 約瑟 門、 便雅憫 門和 但 門。
 [33]  南面的牆是兩公里半長,有三道門,分別是 西緬 門、 以薩迦 門和 西布倫 門。
 [34]  西面的牆是兩公里半長,有三道門,分別是 迦得 門、 亞設 門和 拿弗他利 門。
 [35]  城的四周共長九公里半,從那時起,這城必叫『耶和華的所在』。」